近來科技業過勞死悲劇頻傳,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分析,問題根源之一在於「太多雇主曲解『責任制』定義」,加上國內電子業多為「底薪低、獎金高」制度,且普遍沒有工會的存在,故員工往往為達老闆要求,爭取更優渥待遇而拚命工作,發生意外後又無後盾,導致惡性循環。

 

成之約表示,台灣科技業的工時、薪資的設計雖符合勞基法,但實際狀況是,員工為了在老闆限定的期間內完成工作,爭取獎金或分紅,長時間爆肝工作,也在所不惜,犧牲健康而不自知。

 

成之約強調,解決問題必須仰賴政府法令的貫徹實施,推動勞動檢查機制,注意職場環境的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外,但政府組織人力畢竟有限,所以仍要靠企業、員工雙雙覺醒,企業本身管理方面必須有人性化的規劃,員工自立自強組織類工會組織,三管齊下,才能阻止悲劇重演。

 

中央大學EMBA助理教授熊培霖也表示,問題核心在於本土企業缺乏制度,經濟奇蹟全靠老闆意志力,台灣的老闆一定要改變觀念,否則不但員工一個個「過勞死」,自己也會像張忠謀一樣,年過八十還無法交棒,最後下場就像王永慶,直到去世前一刻,都還站在第一線上。

 

熊培霖說,台灣的人才其實非常好,軟實力、敬業精神都非常夠,只是企業不肯花錢在教育訓練,腦中只想著挖角。同樣的研發專案,像NOKIA、三星一定有套標準作業流程,台灣公司則是直接指派一組人全權負責。若能建立制度,同樣一批員工,其實可以再創造數十倍、數百倍的效益,不致發生過勞死悲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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